2. 立法与改革政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历程,没有可资借鉴的直接经验,改革之初不得不 摸着石头过河。
十一届三中全会坚决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的讨论,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而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并开创性地提出和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这一时期,纠正极左、反思文革成为时代基调。
[70] 4.宗教信仰自由 1975年宪法规定公民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为四人帮破坏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依据。[52]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载《三中全会以来》(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9页。[30]邓小平:《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1981年3月18日同邓力群、吴冷西同志的谈话),载《三中全会以来》(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23页。[61]然而,这一缺失导致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几乎不复存在,这给造反派通过设立革命委员会进行夺权可乘之机。[42]肖蔚云:《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第31页. [43]《彭真传》编写组:《彭真传》(第四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470页。
他认为:基层政权是整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也可以说是它的细胞。此外,八二宪法还为未来的改革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如今,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宪法、宣讲宪法、举行各种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的做法已蔚然成风。
2018 年 6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原法律委员会职责的同时,增加 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2001 年 12 月 4 日,我国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是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这次会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 21 世纪作出了全面规划。在 1978 年底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形势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和发展,1978 年宪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情况的需要,因此这次作了较大的修改,并且在健全人民民主制度方面比 1954 年宪法有较大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我国现行宪法在制定时主要继承了 1949 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 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在体制机制上有了明显的调整。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在宪法已经对某一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后,对于该制度的改革就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现行宪法还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等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宪法的相关内容得到了相应的调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的有关内容已经落后于社会生活的实际,或宪法中没有作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 授权改革等程序机制,确保改革符合 形式合宪的底线性要求。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的国家机构改革。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正在得到系统性落实。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2. 设立法制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 2001 年,我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首次明确: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 12 月 4 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是一次 伟大觉醒和伟大革命,以此为开端,中国不但实现了从生产力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而且逐渐确立对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在我国 2013 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2016 年开始的监察体制改革等改革实践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均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授权在特定地区开展改革试点,一方面为在全国普遍推行相关改革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在权限和程序上确保改革合乎宪法规定。宪法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应对机制,不仅决定着宪法是否具有适应性,还决定着宪法是否具有最高法律权威。3.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2015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进入专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八二宪法 。宪法第 5 条第 3 款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需要,中共中央建议,在宪法序言第七段中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
从备案审查室成立到 2014 年十年间,对 1132 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进行了研究。2017 年 12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首次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随后,2018 年 3 月,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
宪法第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为此,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近期 要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立法步伐。
对国务院报备的行政法规和 ‘两高报备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2019 年 12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通过了 《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统一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形成。这种平衡改革与法治的方式固然解决了改革的实践需要,但是,长此以往必然削弱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最终拖慢改革的法治化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制度内容上包括: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各类社会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坚持宪法确立的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 等等。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1982年宪法的规定为 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为预防和纠正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违宪、违法、明显不当等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应运而生,该制度是合宪性审查的主要制度载体,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部制定良好的宪法要能够真正得到落实,不仅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随时调整,还需要获得公民的拥护和认同。备案审查工作不再是 鸭子凫水,而是 乘风破浪的一艘航船。
四十年的宪法发展史证明,现行宪法是使国家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2004 年 5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法规备案审查室。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这既表明了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在实质上的同一性,又全面反映了我国在阶级和阶层结构上的特殊性,坚持了中国特色。为明确阐述国家根本任务,宪法序言第七段包含了对党的领导地位的进一步确认、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判断、对国家指导思想的阐述,以及对国家发展目标的描述。
1993 年 2 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建议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和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写入宪法序言第七段1997 年 9 月,党的十五大召开。1992 年 10 月,党的十四大召开。
1999 年 1 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建议在宪法序言第七段中确认邓小平理论,将我国社会的发展阶段更准确地界定为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将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这一段。201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宪法。
(1) 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调整 对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1982 年宪法第 98 条规定: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这种授权改革的做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制度发展的经验之一。